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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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固原市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出台了《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优化营商发展环境的意见》,以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为载体,聚焦四个方面,提出20项工作措施,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以更加主动的作为,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精准的举措,努力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健康发展贡献更多更优检察力量。
一、聚焦服务保障大局
积极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原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市委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三大战略”、集中攻坚“六场硬仗”、加快建设“四个示范市”决策部署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标高检院、区市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检察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表《固原市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及九个行动计划,将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健康发展作为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的又一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坚持以促进依法治市为着力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力、“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开展,以实现检察监督工作“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绿色”发展,为助力提升固原区位竞争力、聚集力、辐射力和影响力,构筑新时代固原发展战略优势作出积极努力。
二、聚焦强化监督履职
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紧紧围绕服务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保护投资经营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坚决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全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创业氛围等方面,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企业产权、市场秩序、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安全的监督保障,着力为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诚信透明的市场环境、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改革创新的制度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努力把固原打造成为投资环境优良、企业家竞相投资、创新创业者实现梦想的新高地。
三、聚焦转变司法理念
着力提升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水平、质量效果。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坚持把“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核心要求融入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和司法办案全过程,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牢固树立“谦抑、善意、文明、审慎、规范”的执法观,改进办案方式和工作方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宽严相济,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注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加大权利救济和追赃挽损力度,建立健全检企服务对接机制,切实做到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秉持“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绿色”司法方式,通过更加注重谦抑司法,更加注重突出办案重点,更加注重办案方式方法,更加注重宽严相济,更加注重延伸检察服务,努力实现检察环节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聚焦形成工作合力。
全力推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协机关的支持,全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重视支持、社会舆论关注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和企业家代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发改、金融、市场监管、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联合调查督办、交流培训等工作机制,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通过强化工作指导、提升服务素能等措施,建立健全经验交流和办案保障协作机制,深化法律政策研究与司法办案实务合作,确保涉企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检察宣传引导,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